2008年8月16日 星期六

第七屆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資料

社區規約修訂草案

說明:

本社區目前所使用的規約,主要是依據內政部營建署於民國85年5月27日發佈之公寓大廈規約範本制定而成。然因其所依據之母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於這十多年內已歷經數次修訂,內政部營建署亦於94年發佈新版之公寓大廈規約範本,對於之前版本中過時或滯礙難行之處予以修正。

為求讓本社區規約能與時俱進,社區管委會現任主任委員張育章依據社區現有規約,參酌內政部營建署95年3月21日發佈的公寓大廈規約範本,整理出以下內容,作為今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社區規約修訂之草案。紅字部分為依照新版公寓大廈規約範本內容加以修訂增補或變動之條文,黑字則為本社區現有規約之主要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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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5日 星期五

第七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議案

第一案、調整公共基金繳交方式。

提案說明:

1. 根據94年第四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目前社區公共基金繳交方式為年繳一次,固定於每年二月份另外收取與一個月管理費額度等同的費用,作為該年度公共基金收入。

2. 因考量到部分住戶經濟狀況,管委會於六月月會中討論,建議改採月繳制,依現有額度平均分攤到每個月收取。(例:A 棟 1 樓單月管理費若為2773元,除以12個月=231元,也就是每月須繳交公共基金之費用。)

第二案、社區安裝天然瓦斯管線事宜。

提案說明:

服務中心已於8月4日將申請安裝調查表分發至住戶信箱,至8月8日為止,共收回調查表73份,同意安裝戶數為41戶,不同意安裝戶數為30戶,另有2戶未勾選。鑑於天然瓦斯管線安裝乃大勢所趨,有必要於此先做說明,經住戶討論出基本原則,以利後續工作進行。

目前狀況:

1. 因北新路182巷路段老舊社區居多,要求安裝戶數不多,所以尚未埋設天然氣主管道。
2. 桶裝瓦斯的燃點較天然氣瓦斯的為高,若住戶要採用天然瓦斯,其爐具、熱水器等設備或其中的零件,有可能需要更換或新購。

建議方案:

每年度於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召開前一個月,進行天然瓦斯安裝意向調查,如有意願安裝戶數超過社區總戶數1/2時,再向天然瓦斯公司詢問相關費用,而後於大會上討論與表決共用管線費用(不含共用管線至各住戶端之家用管線費用)分攤方式。